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在北京举行。2025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王翔在记者会上介绍,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

据介绍,2025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12日至10月11日,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8人次提出的162条意见。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正草案二审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充实网络安全工作指导原则;二是增加促进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内容;三是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做好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处罚规定。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这次网络安全法修改对此有哪些回应?

王翔表示,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网络安全法施行以来,网络强国战略深入推进,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加强,人工智能等战略性技术取得发展,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进一步融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与此同时,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给网络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并呈现出新的特点。

他介绍,网络安全法修正草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回应,采取“小切口”方式对法律责任制度进行修改。一审后,根据各方面意见,拟对修正草案作进一步完善,拟增加规定:网络安全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网络强国建设。

修正草案还回应了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将人工智能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新动力。需要重视的是,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为此,拟增加一条关于人工智能安全与发展的框架性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推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加强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创新并加强人工智能安全监管,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此外,王翔表示,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了法律责任。2021年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出台。在深入总结网络安全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修正草案完善了不依法履行网络安全义务行为的法律责任。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拟对部分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作进一步完善,同时,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进一步加强与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衔接。